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1/20

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隶属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文物复制,文物及相关研究,近现代史研究,文物宣传及文物讲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在市文广新旅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文物保护理念,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创新文物利用模式,以实际行动推进陈列馆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穿“一条主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学懂、悟透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文化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开设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专栏,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优秀讲解员分享、讲述党的二十大报告。结合本馆实际,组织宣讲队赴社区、街道、军营、学校等基层单位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讲述革命故事、弘扬革命文化。

       二是实施“两个项目”。全面推动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主体部分保护修缮项目,和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陈展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顺利完成。

       三是依托“三个平台”。重点依托抗战联盟、新四军联盟、新四军研究会等3个平台,加强与兄弟博物馆之间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专题研究、策划专题展览、举办主题活动。

       四是打造“四个品牌”。打造展览品牌,在组织新四军党建图片展、新四军统战图片展进行巡展的同时,重点策划推出新四军文化图片展,着力打造“新四军”系列展览品牌。打造宣讲品牌,重点实施“流动的红色、行走的力量”宣讲项目,组建宣讲队伍进行宣讲;开设“铁军大讲堂”,讲述新四军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打造研学品牌,深化与江旅集团合作力度,继续推动“送你一朵小红花——致敬革命先辈”研学项目落地实施。打造活动品牌,围绕抗战纪念日等特定时间点,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完善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活动体系,进一步提高“抗战”纪念活动品牌的影响力。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宣传科、陈列科、保卫科、工程科、信息科。

       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0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6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收入预算总额为974.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2.7万元,增长1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7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支出预算总额为974.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2.7万元,增长14.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88.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9万元;项目支出40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8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34.88万元,较上年增加82.7万元,增长9.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2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2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1、免费开放项目:2023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通过参加国内学术研讨、举办交流展览等提升我馆人员服务水平,全年进行免费开放,举办社会教育实践活动,传承红色文化,提高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的影响力。

       2)立项依据:《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

       3)实施主体: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年度预算安排:408.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场馆免费开放天数大于等于300天,接待游客人次大于等于15万人次,免费开放网络宣传视频点击量大于等于200万人次,参加国内学术研讨大于等于4次,对外引进交流展大于等于3个,举办社会教育活动次数大于等于4次。

       质量指标:免费开放天数达标率100%,制作交流展览展板验收合格率100%,举办社会教育活动参与率大于等于95%,有责停水停电次数小于等于5次,场馆对外开放运行安全事故率小于等于0%。

       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开展完成时间于12月31日之前完成。

       成本指标:场馆免费开放运行成本等于408.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全年到馆参观人数增加,陈列馆正常运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参观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49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 公务接待费0.8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二、支出科目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